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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平台如何避免大宗物流税务风险?

TIME:2022-05-05 13:56:24 HOT:0来源:好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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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大宗商品物流已成为我国物流的主要部分。煤炭、矿石、钢铁、粮食、矿建材料等大宗商品物流已成为消耗我国物流运力的主力,化肥、农药、水泥、木材、盐也占有重要份额。与快递、快运不同的是,大宗物流体量较大,开票量大,对于仓储要求高。


大宗物流与供应链金融联系紧密,国家又出台了网络货运平台运输惠政,2021年年底又将此项惠政延期。大宗物流企业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其税务风险也随之增大,比如油卡抵运费、油卡异地抵扣、买卖发票、虚假抵扣等不合规现象一直存在,票据杂乱也导致税务风险的滋生。


“互联网+”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得数字经济走向新视野,而借助于互联网的网络货运平台经济模式也激发了市场的强大活力,但随之而来,是该创新模式容易被异化,一些网络货运平台被异化为开票工具。


网络货运平台如何避免大宗物流税务风险?


进项不足,涉险虚开引发税务风险


2021年9月,省事省心物流平台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局和公安经侦部门立案调查;比如湖北省曝光的某物流中介平台介绍虚开业务并操作虚开发票被立案;还有某知名网络货运企业为了虚构业务,居然使用小客车、轿车等非货运车辆来造假。


网络货运所面临的最大税务问题是无法获得足够的进项税发票,即:虽然现在网络货运可以给货主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解决了货主发货时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问题,但只是将这些问题由货主转嫁到网络货运平台一方而已。


网络货运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解决了司机开票问题,但是基于网络货运平台只能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网络开票平台开具的是税务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6%的税率差,影响了网络开票平台的增值税和所得税,而大宗物流行业体量大,开票量大,进项差额金额较大,使得部分网络货运平台通过虚列研发费用、虚计固定资产享受折旧、虚进油气发票等方式补足进项差额,此时大宗物流行业中网络货运平台易引发税务风险。


“税收洼地”避税,网络货运成过票平台


“税收洼地”有更好的财税返还政策,据了解,部分地方“税收返还”(方式上包括财政奖励等)比例扣除上缴中央国库的50%外,剩余的50%的“税收返还”比例超过或者达到90%。


部分企业只是将“网络货运平台”作为工具,将传统物流业务嫁接到线上化后,满足开票要求,最后成为“过票公司”。部分平台公司利用税收洼地政策进行开票业务,如网络货运平台公司主动嫁接传统物流企业对接供需方,即由物流需求方嫁接“网络货运平台”,再由“网络货运平台”通过平台指定物流供给方承接业务。


上述交易中,因为“网络货运平台”存在不合理的商业目的,实际上只是起到过票作用,是在利用税收洼地避税,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严重损害了税收征管秩序。


提高税务合规意识,才能治标又治本


网络货运面临的涉税风险,不仅有赖于税务机关等的监管和指引,更要通过建立内部风险管控制度,提高自身税务合规意识,实现自我管理。


其实,正规的网络货运平台应该拥有正确的自我认知,平台的出现是为了推动物流行业的整体进步,而不是利用国家给出的优惠政策中饱私囊,思维模式改变了才能彻底走出困局。


坚持数字化思维,搭建全链路供应链。


如今,物流运输行业进入了一种数字化发展、数字化管控、数字化升级的状态,催生出了一批优秀的数字物流服务平台。网络货运要以数字贸易为契机,深入融合供应链与物流链。物流企业更要从全局来看,站在整个供应链的视角来审视自己的数字化。


大宗物流企业在网络货运平台中利用互联网+物流,前期总会遇到这类问题:多个信息系统只是独立存在的信息孤岛,形成跨部门、跨上下游合作伙伴的信息堵塞,造成不透明、弱连接、难协同的物流信息化困境。比如在途运输的信息不对称,运输路线偏移,客户不能随时知道货物的运输状态。


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不仅需要企业内部的数字化,也需要企业与上下游之间,与整个供应链之间实现数字化联通,打通整个供应链的数字化。只有实现了整个供应链的数字化,才能从更大的层面统筹资源。


大宗物流企业应充分利用网络货运平台的政策优势,通过全链路供应链全流程的透明,在供应链全结构框架上做好企业成本和费用的规划,给税务筹划提供更充分的舞台。


业务真实性是网络货运税务合规第一要务。


无论是昔日的电子商务平台,还是如今的网络货运平台,本质上来说都是由于科技进步而诞生的新型业态,虽然革新了交易方式,但根本的生产关系并没有发生改变,税务层面的合规底线也不会出现松动。


其实在合规性上,任何平台都会将其视作最基本的运营要求,但由于很多小平台自身研发实力存在缺陷,产品功能又不能完全匹配真实的业务场景,无形中埋下了税务暴雷的隐患。而与之合作的企业客户,往往出于价格低廉等因素,忽略了在税务合规上的坚守原则,将企业置于危险境地。


我们认为,网络货运的本质仍然在于运输,平台企业应至少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在入网车辆的身份核验上,确保入网车辆资质合规,人车一致;


第二,使用个体运输户提供的燃油费、路桥费发票的入账,应关注真实性与相关性;


第三,严格按照税务局相关规定代开发票。


未来,在“以数治税”、“智慧税务”以及金税四期的推动下,将会促使网络平台及其相关主体加强行业自律,并紧守税法的合规边界、规范发展。企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走的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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