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电话:
400-888-0826

好货运客服微信

临汾市关于支持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原文)

TIME:2022-05-10 16:26:46 HOT:0来源:临汾市人民政府
栏目分类 好货运广告 猜你喜欢

临汾市关于支持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推进我市经济增长,促进道路货物运输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培育智慧物流“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引导我市现代物流服务业提质增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支持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晋税发(2019) 95号)和《关于完善支持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预(2020)23号)文件规定,特制定以下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支持措施。


一、支持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经行政审批部门许可并接入交通运输与税务监管平台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同时需纳入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企业统计名录库。


二、具体措施


(一)财政奖补


1、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缴纳税收省级分成增量部分(2020年至2025年,税收省级分成增量以2019年缴纳税收省级分成为基数; 2026 年至2030年,税收省级分成增量以上年度缴纳税收省级分成为基数),通过当地财政部门按季度全部奖补给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


2、以2020年缴纳税收市、县(市、区)两级分成为基数,将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缴纳税收市、县(市、区)两级分成增量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按96%奖补给网络


货运平台企业,暂试行三年;试行期满后以企业上年度缴纳市、县(市、区)税收分成数为基数,增量96%予以奖补。


3、市级和县(市、区)级财政分成部分奖补,一个月兑现一次,于次月月底前拨付上一期。


4、新注册入驻的网络货运企业,可以通过谈判、协商的方式确定一个基数,作为奖补基数。


5、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可以以本办法为基础,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优惠扶持政策。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临汾开发区、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财政局。


(二)提供税务支持


优化税务服务,提高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使用增值税发票的便利性;监督货物运输托运方优先使用本市税务发票结算,防止税费流失。


责任部门:市、各县(市、区)税务局


(三)优化运输服务


1、简化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审批流程,快审快办完成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的审批工作。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各县(市、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2、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为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办理证照许可及运输企业办理车辆上户、年检、注销等手续提供优质服务。


责任部门:市、县(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交警部门


三、相关支持办法


(一)优先使用当地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车辆运输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要积极推动我市工矿企业优先使用当地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车辆承运货物,同时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根据我市工矿企业货物运输需求,积极与工矿企业、运输企业对接,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货源、运输资源。


各级政府、部门要重点监管造成运输业营收和税源大幅流失的企业,将其纳入环保、用地、产能、税收、资金扶持等政策的严管单位,倒逼企业树立服务当地的意识。


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二)落实好相关优惠政策


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落地我市后,属地政府(各级开发区)应给予办公空间、用地、人才引进、新技术成果等经济贡献方面的奖励,制定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积极争取山西省奖励扶持资金,给予临汾市网络货运平台产业政策资金扶持支持。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临汾开发区、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市、县(市、区)两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要积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先注册纯电动新能源货车、国五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污染、高排放的国三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在平台注册。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实现绿色交通运输。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7日

好货运客服微信

本文网址:http://www.hhbwlhy.com/a/290.html 编辑:好货运,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