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推动物流降本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1〕20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支持网络货运产业发展实施细则》(黑交规〔2021〕14号)文件。
为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培育壮大物流新业态,发展“数字经济”,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讷河数字经济建设,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促进物流产业转型升级,支持讷河网络货运产业发展。
在讷河市辖区内完成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依法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许可的网络货运企业及其分子机构。
1、对企业年度营业额超过3000万且年度纳税额超过300万元以上的网络货运企业给予经济贡献奖励,奖励金额为地方经济贡献的95%。
2、对于落户的网络货运企业拉动区域物流降费增效和产业融合发展贡献突出的,可按照“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扶持。
3、奖励资金当月申请,次月月末前完成兑付。
(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办法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政策调整,以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政策为准。
(二)本办法所述网络货运企业地方经济贡献均包含该企业及其为平台会员代缴和撮合业务所产生的财政贡献。
(三)本办法由讷河市经济合作促进局负责解释。
讷河市经济合作促进局
2022年3月4日
本文网址:http://www.hhbwlhy.com/a/385.html 编辑:好货运,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