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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道路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原文)

TIME:2022-06-06 13:54:30 HOT:0来源: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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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以来,全省道路运输行业不断适应新时期发展要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在道路客运服务能力、水平以及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


1.站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截至2020年底,湖北省共有三级及以上客运站198个(含综合客运枢纽15个),其中一级站40个、二级站90个、三级站68个,客运便捷站(包括原四级、五级、简易站)1144个、招呼站32276个,所有县市基本实现已建和在建二级以上客运站全覆盖,与各级公路网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路基础设施网络,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衔接更为密切。


2.道路客运通达深度和广度持续巩固


“十三五”期间,随着高铁、城际铁路的开通以及私家车拥有量大幅增长,群众出行方式日益多元化,道路客运行业受到较大影响,客流量逐年下降,但道路客运仍占主体地位。截至2020年底,全省道路客运经营业户3044户,道路客运从业人员15万人,道路客运车辆32967辆,各类客运班线(线路牌)10380条,通达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2020年全省道路客运完成运输量2.17亿人次、周转量131.60亿人公里,在综合运输体系的占比仍达到70.30%,较“十二五”期末分别减少75.3%和73.12%。全省“村村通客车”成果持续巩固,农村客运基本实现“开得通、留得住、运营稳”。


3.装备安全性和舒适性得到增强


截至2020年,全省道路营运载客汽车3.2万余辆中,平均客位25.27客位/辆,车均客位数较2016年增长13.78%,营运客车大型化发展趋势明显,舒适性不断提升。营运客车的安全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安装北斗、GPS等卫星定位装置和行驶记录仪设备的车辆基本达到100%。


4.客运服务模式创新发展


道路客运客运班线公交化、旅游包车、网络化运输、城际公交等运输组织方式快速发展。武昌至黄石开通城际公交,宜昌实现主城区至8个县市的区域城际公交全覆盖。湖北省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联盟建设工作取得成效,实现对省内长途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的全覆盖。武汉完成国家公交都市创建目标,襄阳、宜昌成功入选国家第三批创建城市。城乡客运一体化有序推进,截至2020年底,全省通公交的建制村4948个(占比21%),同比增长21.99%;公交线路733条,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357条,较2015年底分别增长52%、31%,竹山、远安成功入选交通运输部首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


5.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十三五”期,全省三类以上班线客运企业和包车客运企业全部建立了动态监控平台。全省农村客运车辆19634台,全部实行动态监控管理,其中83%的农村客运车辆应用4G动态监控设备,农村客运运营和安全监管能力大大增强。建立农村客运发展长效机制,省级农村客运发展专项资金投入4亿元,有效巩固了“村村通客车”成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建设、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长途道路客运实名制管理,强力筑牢安全“防火墙”,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6.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


不断加快信息化体系建设,道路客运信息化服务水平实现大幅提升。湖北省全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平台于2016年建成,覆盖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客运站和部分三级客运站共133家,自助售票取票设备在一级和二级客运站场基本普及。部分客运站场运营主体与携程、微信等互联网公司合作售票,开通了微信公众号方便乘客出行。此外,以省客集团的“省客驾到”、宜昌交运的“峡客行”等为代表的城际县域个性化网约车服务快速发展。所有市州实现全国公交一卡通,武汉入列全国首批“智慧交通”示范城市。


(二)存在问题


尽管湖北省道路客运行业在“十三五”期间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与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运输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运输组织水平有待提升,方式间、干支间、城乡间、区域间一体化协同组织水平较低,旅客联程运输发展滞后,与实现“一站购票”“一票出行”仍有较大差距;二是运输市场有待规范发展,部分道路客运企业管理意识和管理水平不足,道路客运车辆动态监管体系不够完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不充分,道路客运信息系统建设投入不足,人工智能、5G、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在道路客运领域推广应用缓慢。


第二章 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湖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新征程的开局五年,也是谱写湖北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五年。湖北交通将按照“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战略定位,加快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战略布局。新形势下,全省道路客运行业发展机遇多重叠加、面临挑战日趋严峻、发展要求更加明确。


(一)服务国家战略,要求改善客运服务品质和深度应对国内国际新形势,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了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的要求。《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等国家宏观战略的出台,湖北省步入了落实交通强国战略、开启交通强省新征程的起步期和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促进一体化融合的加速期。道路客运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重要一环,需要把握好发展定位、方向和重点,提升服务品质和深度,与其他交通方式形成有机衔接,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支撑湖北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以及交通强国示范区。


(二)支撑重大布局,要求提升客运服务能力和水平着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提出的“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重要要求,湖北省政府提出着力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的区域发展布局。道路客运作为保障人民群众便捷出行的基础性服务行业,需要提升道路客运服务能力,提供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积极拓展客运服务产品,提高客运服务质量效率,增加个性化、高品质客运服务供给,切实发挥道路客运基础支撑作用。


(三)适应新发展格局,要求提升客运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交通运输也需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设,为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保障。道路客运服务应抓住国家、湖北省启动新基建的契机,加快推动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的升级改造,不断提升客运服务方式、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进一步提升其质量和效率,为加快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四)新一轮技术变革,要求创新客运服务模式和业态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新能源、物联网、5G通信等新一代技术在交通领域的广泛应用,对道路客运服务带来新变化。汽车电气化、自动驾驶、出行即服务等发展趋势要求道路客运加快与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科技技术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行业服务品质和科学治理能力。


(五)城镇化快速发展,要求提高道路客运服务广度和深度道路客运服务的覆盖范围和通达程度需求与城市发展进程密切相关。我省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促使城际与城乡交通体系进一步融合,城市、区域和城乡的人员物资流动性增强,城市客运量快速增加,迫切要求道路客运行业更加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和需求变化,提高公共交通线网覆盖面和通达深度,推进城际间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完善农村客运线网布局,稳步提高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全面提升道路客运供给能力、管理服务能力。


(六)坚持安全发展,要求深化道路客运安全体系建设《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将安全摆在现代交通运输发展的首要位置,要求深化道路客运安全体系建设,构建交通强国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道路客运安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研究制定道路客运安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提出深化和提升安全体系建设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实现方法路径等,加快深化和提升道路客运安全保障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我省道路客运应急保障工作,提高全省道路客运行业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第三章 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出发点,围绕“建设交通强国示范区、打造新时代九省通衢”新定位,以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为引领,加快完善道路客运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道路客运服务网络,推动互联网与道路客运服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努力构建安全可靠、高效便捷、公平规范、绿色环保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全面提升道路客运服务能力和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出行的新期待,为服务“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目标定位,加快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战略布局,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民生为先。把人民的利益和需要放在第一位,坚持“便民、利民、惠民”原则,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切实推进民生工程建设,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更高品质、更高水平的道路客运服务。


协调推进,增进公平。把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更加注重公平和普惠,加大对农村客运的政策扶持力度,着力推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人民群众共享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统筹道路客运服务设施、服务体系、服务政策顶层设计,根据不同的发展条件和需求特征,制定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的措施。


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把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水平作为行业创新转型的有效途径。紧紧依靠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以创新驱动发展,在转型中提升道路客运的发展质量和效益。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安全可靠、高效便捷、公平规范、绿色环保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实现客运基础设施“四级”全覆盖(综合客运枢纽市州全覆盖,汽车客运中心县市全覆盖,标准汽车客运站乡镇全覆盖,标准候车亭建制村全覆盖);实现道路客运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以及行业管理效能“三个提升”,适应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出行的新期待,确保客运衔接更加顺畅,城乡客运协调更加高效,客运候乘体验更加满意;基本构建便利顺畅的城乡客运一体化网络,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道路客运服务,为湖北省交通强国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具体发展目标如下:


站场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逐步形成覆盖城乡、规模合理,布局合理、层次分工明确的道路客运场站体系,实现多层次道路网络之间、多运输方式之间以不同层次枢纽站场为纽带的有效衔接。到2025年,综合客运枢纽市州覆盖率100%,汽车客运中心县市覆盖率100%,标准化汽车客运站乡镇覆盖率100%,标准化候车亭建制村覆盖率100%。


道路客运服务取得重要突破。建成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衔接顺畅、方便灵活的城际道路客运服务系统和覆盖全面、运行稳定、安全规范、经济便捷的农村客运服务系统。到2025年,建制村通客车比例始终保持100%,创建10个以上省级全域公交县、10个以上国家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


道路客运行业绿色智慧水平显著提升。到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占比力争达到85%以上,交通运输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5%。道路客运领域新基建取得重要进展,实现电子客票覆盖率达到99%。


安全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全省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水平大幅提升,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25年,全面实现智能监控全覆盖,安全科技应用不断深入,规模以上道路客运企业安全风险管理逐步加强,道路客运行车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明显下降。


第四章 主要任务


“十四五”期,全省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有关战略决策和部署,结合全省实际,加快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发展,积极推广先进运输组织模式,着力提高道路客运市场集约化、多元化、信息化程度,进一步提升道路客运服务能力和质量,更好地服务和保障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安全、舒适出行。


(一)推进客运站场建设


1.推进综合客运枢纽一体衔接


按照零距离换乘要求,推进综合客运枢纽的统筹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建设、协同管理,统筹在建的沪渝蓉高铁、武西高铁武十段、武九客专沿线、郑渝高铁等干线铁路和即将建设的荆荆城铁等支线铁路,进一步优化完善武汉西站换乘中心等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布局。推进在呼南高铁(襄荆宜高铁)沿线新建宜城公铁换乘中心,在武西高铁沿线新建枣阳、谷城公铁换乘中心,在郑万高铁沿线推进南漳、保康公铁换乘中心建设。


2.推进老旧客运场站改造升级


遵循“改造为主,新建为辅”的原则,积极推进城市老旧汽车客运站升级改造和新城区汽车客运站新建,引导推动具备条件的汽车客运站向集客运、商贸、物流、快递、旅游等为一体的综合运输服务设施转变。推动长途汽车客运站融合城市公交功能,实现“一站多用、资源共享”。配合新能源客运车辆的普及,在客运站场安装足量的充电桩。进一步完善站内服务规范,优化进站、候乘流程,提高旅客舒适度体验。


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重点任务


综合客运枢纽:新建武汉、襄阳、宜昌等地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续建汉口客运中心、武西高铁枣阳综合客运枢纽、郑万高铁兴山综合客运枢纽、武九高铁阳新综合客运枢纽等项目。


县市汽车客运站:加快推进大冶临空区中心客运站、兴山昭君新客运站等开工建设。推动郧阳区汽车客运站、黄冈东华客运站改造升级。


(二)完善便捷顺畅的城际客运服务


1.推进旅客联程运输


依托综合客运枢纽全面开展旅客联程运输,鼓励不同运输方式共建共享联运设施设备,推动“一站式”票务服务和“一票制”出行服务。加快发展机场、高铁站至全省各地的道路客运班线,构建与航空和铁路对接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强化客运站之间、客运站与火车站、民航机场等综合运输枢纽间的运输组织,提高服务质量。强化客运站与城市主要商业区、城市副中心的城市公交衔接。


2.优化城际客运模式


在城市群、城市圈推广城际道路客运公交化运营模式。结合武汉、鄂州、黄冈、咸宁、孝感、黄石等城市城际轨道交通发展,及时规划并调整中、短途客运班线,开展客运公交化班线改造。针对大中城市高铁开通情况,适当调整线路网络布局,严格控制发展高铁沿线大中城市之间的干线客运班线,大力发展高铁未覆盖的中小城市的省、市际客运班线,完善中小城市的区域直达客运网络。建立和完善跨区域的城际公交协调机制,统筹建设城际、区间专用候车亭和招呼站,探索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统一的客服标准和运行监管机制。以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方式,推动毗邻省短途班线公交化改造工作。


武汉城市圈城际公交运营一体化创建工程


开行城际公交线路:加快武汉城市圈全域公交化改造,实现武汉与周边城市城际公交无缝衔接。


构建城际公交换乘站:结合武汉城市圈现有公交线网和场站布局,改造、新建28个城际公交换乘站,满足车辆停靠、调度、司乘人员休憩等功能,有条件场站配套建设邮件转运等功能设施。


3.大力发展定制客运


充分发挥道路客运“门到门”、“点对点”灵活机动的比较优势,鼓励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者与互联网平台加强合作,基于取得经营许可的道路客运班线开展定制客运。支持汽车客运站设置城市候机楼、高铁候车室,支持机场快线、联程运输、高铁和景区直通车发展。推进道路客运企业发展专线包车和联程客运包车及满足春运、暑运及其他节假日等特定时段客运需求的团体包车客运服务。鼓励道路客运企业主动与大型厂矿企业、学校等对接,提供“门到门”、“点对点”的接送服务。


(三)提升农村地区客运服务水平


1.积极推进乡镇汽车客运站建设


加快建设依托现有城市公交站点、农村客运站点和旅游运输节点,实现覆盖城乡的客运节点网络。开展乡镇汽车客运站(综合运输服务站)、农村候车亭达标行动,提升农村客运基础设施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机场专线专用站、旅游客运站、商务站的建设。科学规划规模、标准适宜的城乡客运站点,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站场的共享共用。稳步推进在大型市场、产业园区、学校聚集区、旅游风景区等客源密集的区域建设适宜的客运停靠点。


农村客运站点达标工程


乡镇汽车客运站(综合运输服务站)、农村候车亭达标行动:推进乡镇汽车客运站(综合运输服务站)、农村候车亭达标行动,三年左右新建改造乡镇汽车客运站(综合运输服务站)120个、农村候车亭8000个。


2.推进农村客运班线改造


对于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县城区周边、乡镇和村庄比较集中的地区,有序地实施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增加停靠站点,滚动发车,定线循环,促进农村客运网络和城市公交网络的合理衔接和有效融合。研究制定实行公交化运行的农村客运线路运营和服务规范。支持“镇到村”农村客运网络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有重点、分阶段在镇域内发展“镇村公交”。探索区域经营、延伸经营、预约经营、专线经营、班线经营等形式多样的农村客运经营模式,推广开行隔日班、周班、节日或赶集班等固定或者非固定的班次,切实保障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


3.推进城乡道路客运均等化


健全城乡和区域公共交通衔接机制,促进城乡和区域公共交通协调发展。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和城市周边短途班线客运的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公交线网延伸、班线客运公交化改造等模式推动实现全域公交化运营。推进发展城区到郊区、县城到乡镇的公交化线路。加大对城乡客运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客运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完善农村客运运营机制,深化落实运营服务规范,倡导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公交化运营、规范化管理。开展省级全域公交县创建,提高农村客运通达深度和安全水平,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支持农村客运公交港湾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全面形成覆盖广泛、衔接顺畅、优质高效、安全环保的城乡道路客运网络。


城乡客运服务示范创建工程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工程:全面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争创10个以上国家级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


全域公交县创建工程:在巩固“村村通客车”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经营主体、覆盖水平、运营管理、动态监控、服务质量、站场设施等方面,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全域公交县创建,以点带面提升全省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力争创建10个以上全域公交县。


(四)促进道路客运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1.发展道路客运枢纽经济


积极推动汽车客运站场发挥区位、功能等优势,提升站场增值服务能力。在保障汽车客运站基本服务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客运站拓展商业、物业、产业等服务功能,开展寄递物流、邮政、快递、住宿、旅游、商超等配套服务,实行站商融合、以商养站。鼓励客运站设置专用区域,为公交线路、城际公交化线路提供首末站服务,方便旅客乘车。鼓励客运站经营者合理布局站外停靠点,提供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售检票、行李物品安全检查和营运客车停靠服务。支持乡镇客运站与邮政、电商、快递、物流、商业等综合开发利用。


2.推进运游一体化发展


积极推进运游结合,建立旅游客运和旅游产业协调发展机制,推进旅行社和旅游客运企业及驾驶员等信息共享,探索实施运游一票到底。支持汽车客运站拓展旅游集散功能,根据需要配设城市候机楼、高铁无轨站等设施。合理预测旅游客运发展需求,开展旅游客运专线、旅游直通车、旅游公交、景区小交通等运游结合特色业务,建立起以包车旅游为基础、以省内外专线旅游为补充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旅游运输服务体系。鼓励汽车客运站与旅游集散中心合作,在汽车客运站设置景区专用候车室。加强与周边省市的交流与合作,按照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整合旅游客运资源,实现旅游客运与旅游市场有效对接和良性互动。


3.促进农村客运和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农村客运经营主体统筹各类运输资源,探索多元化农村客运发展新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在交通便利、人员相对集中的区域规划建设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等功能于一体的乡镇运输服务站,利用现有乡村邮政快递网点、综合服务站、汽车站等设施资源,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站点经济,更好发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鼓励农村客运班车捎带小件快递。依托农村客运线路,积极打造乡村旅游以及产业扶贫精品线路。


(五)整合道路客运经营主体资源


1.建立优胜劣汰考核机制


大力推行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重新配置道路客运经营权,并向质量信誉优和信用考核评价高的企业、道路客运经营规模大和服务质量好的企业、抗风险能力高和综合实力强的企业倾斜。稳步推行黑名单制度、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多发、质量信誉差、信用考核评价低的道路客运经营者实施失信惩戒。


2.推进跨区域跨行业重组


推进道路客运企业跨区域重组,支持道路客运企业以线路、资产为纽带开展跨企业、跨区域的兼并重组、联合经营,鼓励组建线路公司实施资产置换,依法依规为相关行政许可办理提供“绿色通道”或简易程序。鼓励共享站点资源,倡导节点运输。鼓励企业开展跨行业重组,支持道路客运企业开展公交、出租车、农村客运业务,与铁路、民航、水运衔接开展联程联运服务。


3.整合道路客运经营主体


推进道路客运经营主体结构调整,鼓励道路客运企业加强市场资源整合,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抗风险能力。支持骨干道路客运企业整合资源成立股份制公司和异地设立子公司、分公司,推进道路客运网络化运营。积极发挥骨干龙头客运企业资源、品牌、管理的优势,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参股、联合合作等多种方式推进客运资源整合工作,成立产权明晰的大型运输企业集团,或打造运输企业联盟共同体,实现规模化发展。


(六)提升道路客运装备技术水平


1.提升营运车辆技术装备水平


积极推动道路客运企业应用新技术、新装备,鼓励高效、低耗、安全、舒适的客运车辆发展,提升营运车辆装备技术水平。适应农村地区需求特点,因地制宜实现农村客运车型的多样化、适用性。


2.推广应用新能源节能环保车辆


鼓励企业购置新能源农村客运车辆和城乡公交车辆,加快城乡客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城乡客运绿色发展。加快新能源车辆更新等,提升新能源车辆在城乡客运中的比例。


3.支持营运客车加装使用车载智能终端设备


在既有城乡客运动态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广利用现代通信、主动安全防护等先进技术、设备,促进城乡客运及其它重点营运车辆安全和服务监管能力提升。升级改造现有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平台,确保更加高效、智能地服务人民群众出行。


道路客运装备设施提升工程


更新一批新能源农村客运车辆: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推广新能源车辆要求,积极支持新能源车辆更新,切实提升我省农村客运、城市客运新能源车辆比例,打造绿色出行新业态,实现城乡客运绿色发展。


升级一批农村客运动态监控系统:在现有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广利用5G通信、主动安全防护等先进技术、设备,促进农村客运安全和服务监管能力提升,确保更加高效、智能地服务人民群众出行。


(七)提升道路客运智能化水平


1.大力推广电子客票


推进全省道路客运电子客票系统建设和应用,加快电子客票售票终端、实名检票终端、移动服务终端等智能设备的推广使用,积极为乘客提供移动终端购票、刷身份证检票、扫码验证、“人脸识别”等无接触式服务,持续改善乘客出行体验。鼓励不同运输方式间建立票务清算平台和清算机制,推动实现“一站购票”“一票出行”。


2.完善客运服务信息化建设


鼓励拓展湖北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平台服务功能,提供道路客运增值服务;鼓励道路客运企业依托湖北省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平台开展定制客运深度合作。推动道路客运企业与定制客运服务平台开展合作、融合发展。


3.推进道路应急智能化应用


持续完善跨区域跨行业的道路客运应急处置协作与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应对和处理突发事件。进一步提升求救信息接入、救援维修企业调度、救援信息反馈、维修救援企业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考评以及机动车配件质量保证和追溯等功能,提高区域性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理能力。


道路客运电子客票建设工程


道路客运电子客票建设工程:利用现有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加快推进道路客运电子客票应用与普及,实现全省二级及以上汽车客运站和定制客运线路电子客票全覆盖。


(八)构建完善健全的行业治理体系


1.加强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开展大型营运客车驾驶员从业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综合素质。注重道路客运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培养,联合大专院校采取定向、订单组班的方式开展全日制驾驶人学历教育。逐步实现全省营运客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联网查询,并与公安部门驾驶证管理数据实现共享。加强对驾驶员违章违法的管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部门注销或者吊销的,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


2.强化车辆安全技术管理


严把车辆准入关,从事道路客运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并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维护及检测,达到与其经营范围相符合的技术等级。积极探索车辆分类管理制度。严厉打击客车非法改装行为。建立全省联网的道路客运车辆管理和综合性能检测信息平台,实现全省范围的车辆技术管理信息共享。


3.落实客运站安全管理职责


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按照国家、行业的要求,提高反恐防范能力,督促企业落实发车前“五不两确保”承诺,提升乘客安全带佩戴使用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支持汽车客运站安装监控设备、电子显示设备和危险品检测仪。规范危险品查堵、车辆安全例检、出站检查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措施,强化客运源头监管。


4.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监管


健全完善“双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动态监管制度。继续推进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工作,利用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进一步加强对“两客”(长途客运、包车客运)车辆、农村客运车辆、驾驶员和综合客运场站的全程、实时、动态监控管理。制定并落实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道路旅客运输非法违规运营精准协同治理工作措施,依法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营运行为。加强道路运输电子证件推广应用,实现省内异地执法信息交换与共享。鼓励道路客运企业与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服务平台合作,开展专业化、集中化、社会化的营运客车动态监控服务。


5.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管理


强化旅游客运市场准入,加强旅游客运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旅游客运信用惩戒。完善旅游客运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开展旅游客运安全联合检查,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实时跟踪规划实施进度,及时掌握道路客运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调整规划和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规划的指导性。完善省、市、县发改、交通运输、自然资源、财政以及旅游等多个职能部门的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道路客运领域重点任务落实。


(二)做好政策引导


将与国铁网对接的大型综合客运枢纽、与高铁、客专对接的中小型综合客运枢纽纳入城市规划中,并对客运场站提档升级,农村客运站、亭建管养提供政策指导。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将规划枢纽、场站的新建、改扩建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总体框架中,预留相当规模的用地,尽量简化用地审批手续。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时刻做好应对突发疫情、汛情等灾害事件的准备,把人员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强化行业治理


创新安全监管方式,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区域稽查联网联动,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提高道路客运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能力。借助互联网+监管等技术多措并举加强监管,建立以道路旅客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和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失信经营主体的惩戒和定向监管力度,强化客运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工作的跟踪和阶段性绩效评估。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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